1)第458章 辽国,越乱越好_十国江山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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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质所言,不无道理。

  摩尼教的清规戒律,有些太过离经叛道了。

  禁止吃肉和饮酒也就罢了,还要洁身自好,不能生儿育女,不蓄私产,靠施舍和乞讨为生……

  这比佛教更加让人难以接受。

  “罢了。”

  “禁断摩尼教。从今往后,在我大明境内,不允许摩尼教传道,如有犯者,一律黔面、流放三千里。”

  “吾皇圣明!”

  杨骁还是做出了这种决定。

  他此举,可能会得罪回纥人,得罪摩尼教。

  但,那又如何?

  真正让杨骁顾虑一些的,还是娜扎和其木格。

  这两个皇妃信仰的就是摩尼教。

  跟杨骁有过一夕之欢的红娘子,更是摩尼教的圣女!

  只是,现在杨骁可管不了这么多了。

  让摩尼教在中原野蛮生长的话,极有可能会危害到杨骁的统治。

  这绝不是杨骁愿意看见的事情。

  退一万步来说,只要杨骁是个好皇帝,能爱民如子,治理得当,使百姓安居乐业的话,摩尼教就没有了煽动民众造反的基础,甚至是连传教的基础都没有!

  “陛下,这是我刑部诸公,草拟的《大明律》,初稿,关于减轻前汉一些严刑峻法的条文。请陛下过目。”

  刑部尚书窦贞固递上了一道奏章,给杨骁阅览。

  《大明律》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作用不容忽视。

  杨骁之前让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负责召集海内鸿儒,撰写一部《大明律》。

  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出台的。

  所以,窦贞固递给杨骁的这一道奏章中,只是一些改动过的法令条文罢了。

  杨骁看了看,心中暗暗的琢磨起来。

  后汉规定,盗窃一文钱的也要处死,不是重罪的人又经常株连亲族。

  《大明律》则规定,不是反叛和杀害亲属之类大逆不道的重罪不再株连亲属。

  后汉时,酒和酒曲(造酒的原料)实行国家垄断专卖,凡是民间有人私自买卖的不论多少一律处死。

  这一部《大明律》中,则大大减轻了处罚,而且做了具体的规定:一两至一斤的杖刑八十,一斤以上到五斤的判徒刑三年,五斤以上的则处死……

  各种法律条文,杨骁还算是满意,唯独有一项,他却是皱起了眉头。

  “这牛皮法,不妥。”

  “给朕改一改,有田四十顷的才收取一张牛皮的实物税,其余的民间可以随意买卖。”

  “诺。”

  窦贞固旋即答应下来。

  要知道,在后汉时禁止民间收藏买卖牛皮,私自买卖一寸的就要处死。

  杨骁了解民间用牛皮的地方很多,所以为百姓生活着想,才如此为之的。

  牛皮的作用不小,可以制作大量的皮甲、弩具,所以历朝历代都严格限制了牛皮的收藏和买卖。一般来说,耕牛死了之后,牛皮就会自动归官府所有。

  敢收藏或卖掉牛皮的人,立斩不赦!

  “文伯,辽国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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