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五章 仙魔之别_我的师兄实在太无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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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铸就无漏金丹,修无上法门,它不香吗?

  草精?到时候还在最好,如果不在了,那就不在了吧。陆宽洒脱地想。

  ……

  流民营中那眼里闪着精光的瘦小男子对陆宽几乎毫不犹豫地选择不管草精一事,毫不知情。

  按照他的想法,看见有草精出世的痕迹,大秦国师哪还有空管这些普通凡人?肯定麻溜地布置困阵,开始苦哼哼的搜捕工作了。

  “既然可恶的大秦国师已经被我凝聚的“疫仙草”虚影骗走,我应该可以稍微调快一点疫病的传播速度,争取在他回来之前放倒半数以上的流民,这样,我的《疫神经》就又可以提升一层!”瘦小男子暗自忖道。

  主意已定,瘦小男子不再犹豫,开始悄悄地在流民营中来回走动,暗中散布下加强版的疫病种子。

  为了成就我的修行,麻烦你们献出生命吧,桀桀桀。

  该瘦小男子,居然是一个魔修。

  在这个世界,如果一个凡人能有幸拜入从天门这样的名门大派学习仙法,是无上荣耀,难于登天;还有更多的,则是多如牛毛的求仙门而不得入的凡人。

  大部分被仙门拒绝的凡人放弃了,但是还有一小部分不死心,他们会根据仙门中流出的一鳞半爪,只言片语,想尽办法自己琢磨野路子的修行法门。

  他们中的佼佼者,叫魔。

  当然,如果真有天才精彩绝艳,一己之力开辟出堂皇大气、暗合天意的修行道路,那他就该是仙门开派祖师了,怎么能叫魔修呢?

  魔修就是一群不得仙门而入的可怜虫,是天地缝隙间苦苦挣扎的吸血鬼。

  几乎所有的魔门功法都偏门阴邪,稀奇古怪,甚至……有违天道。

  比如魔门《销魂功》,乃是只有绝世美男可以修行。此功法就算练之大成,也不会有任何法力傍身,与凡人无异。但是大成之后,一颦一笑都会勾人心魄,此时便需要勾引名门仙子,两人交好之时,趁仙子不备,行夺舍之法,便可褪去肉体凡胎,占得仙子肉身为己用,从而踏足仙门,修道长生。

  再比如这《疫神经》,从小便需饱受毒虫叮咬之苦,数十年如一日,若能扛过,则会在体内孕育出毒苗。毒苗会源源不断汲取宿主的生命,用来分泌瘟疫种子。毒苗分泌的种子可以侵袭凡人,从而壮大自身。练到最后,毒苗吸干宿主,化身病魔,此时疫病就是宿主,宿主就是疫病,瘟疫不灭,宿主不亡。此时,择一修士,趁其受伤之时侵蚀其元神,便能夺其肉身取而代之。

  仙人修道,截取天地灵气化为己用,乃是与天争命;而凡人修魔,则是窃取他人力量化为己用,却是损人肥己。

  所以仙人见魔,必诛之。

  可是,若有一丝希望能拜入仙门,又有谁会愿意去修魔呢?

  这世上之所以有魔修,难道不是因为仙门敝帚自珍,不愿意传道天下导致的吗?

  如果仙宗不是那么傲慢,愿意将一些粗浅的法门免费教授凡人,天下又怎么会有魔修生存的土壤?

  就因为一句道不可轻传,一句道不可轻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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