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五三章 狼狈留给自己,光鲜展示给别人(三)_穿越八十年代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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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站附近,总之,人司机都搁人口流量大的地方晃悠。

  而她是去找货、看货、上货,出租车不等人。

  你说坐公交车吧?但是万一寻着货了呢,就她这小细胳膊细腿的,你让她扛货?那也扛不上车啊?!

  以前在后世时,别说去个木樨园了,就是去趟石家庄,毕月也没觉得多费劲,城市大是大,交通便利。

  这八十年代可倒好,这个费劲劲儿的!

  毕月歇口气,继续上路,庆幸两点,第一点是得亏下午课不是李永远老师的,第二点就是中午菜硬、多亏造了俩馒头。

  ……

  大红门木樨园,此时哪有后世的大楼啊,什么服装城啊,根本没有市场雏形,全是原生态状态,人政府还没倒出空来研究这块的市场建设。

  全是胡同、四通八达的小胡同,一个连着一个的,你要不认路,很容易走岔道。

  毕月每到一个胡同口,她就把自行车锁上,挨家挨户的敲门寻找。

  找啥?

  找“尖儿”货皮夹克!

  一个又一个胡同找完,足足找了五条街了,毕月看了看手表,她一把拽掉帽子,站在十字路口挠起了头。

  不会吧?难道是记错了?这地儿咋没有呢?

  她又摇了摇头,否定了自己。再次锁车子奔第六个胡同口走去……

  毕月想着:不可能搞错。因为在咱中国人眼里,皮夹克不是啥稀罕物件了!当咱中国人跟俄国人那么眼皮子浅吗?

  别说现在是八十年代中期,就是七十年代,据说偶尔在大街上都能看到有人穿皮夹克。

  到了八十年代末期,“尖儿”货皮夹克都差点儿成为街头氓流子们统一打扮了,而俄国人还淌哈喇子傻兮兮地羡慕呢!

  咱中国,一向不差皮夹克!

  莫斯科、俄国嘛,嘿嘿,毕月乐了,脚步加快,推门进去找货的精气神又增强了。

  这要是搞到了,倒这玩意儿得老挣钱了!趁着寒假,多干几票,迅速积累财富,挣美元、扛卢布。

  回国买房?

  no!圈地!去五环圈一块!

  毕月边摇头心里吐槽着外国人眼皮子浅、非得喜欢皮夹克,边感叹着:哪个国家都有崇洋媚外的时期,“流行”那个东西吧,就分怎么运作!

  不过万变不离其中的是,就跟咱小时候去别家串门似的,别人家做的饭吃起来就是……她吸了吸大鼻涕,嘿嘿,香!

  而此时的俄国人最崇拜美国风,美国人穿啥呢?大冬天穿皮夹克。过两年美国人嚼口香糖,咱大大泡泡糖才有的市场。

  毕月就这么吐槽还不忘加快脚步寻寻觅觅,在她又推开一扇破旧的大红铁门时,她眼睛一亮,声音里都夹杂着激动,再次一把薅掉帽子,光着脑瓜、小短发压的软趴趴……

  “大爷,你这是?”摘掉手套,上前一步,小心翼翼猫腰摸着皮子:“这是制造皮夹克呢?”

  “嗯。”

  毕月小嘴微张,惊愕到一双大眼睛瞪的溜圆。

  只看大爷面前是块两米长像是熨衣服的大木板,木板上铺展着好几件皮子,他的脚边儿是个大铁盆,浓浓的黑墨汁味道扑鼻而来,而大爷戴着一副特大号黑框眼镜,手中拿着个大刷子,蘸一蘸墨汁、刷一刷皮夹克……

  毕月急速地眨了眨大眼睛,天啊!这样好吗?

  这要是下一场雨,雪化了……

  毕月清了清嗓子:“大爷,卖吗?多钱一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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