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89章 计划泡汤_穿成年代文里的真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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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都是工人,他家的家庭条件还行,不穷,但也不富裕,家里的积蓄相当有限。

  而范海东并非是家中独子,他上有哥哥下有弟弟,家中排行不上不下,既不是父亲看重的长子,也不是母亲宠爱的幺子,在家时并不为父母所重视,家里那点积蓄怎么也不可能轮到他来用。

  正因如此,范海东手头拮据,没钱打点,在乡下蹉跎八年,至今都没能离开。

  这个时候,要是有三百块钱......他或许,不,一定,他一定可以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重返阔别已久的家乡!

  要知道,每个公社都有回城名额若干,而那些名额给谁不给谁,由公社书记说的算。

  范海东所在的红旗公社,公社书记是远近闻名的“耙耳朵”,他媳妇让他往东,他绝不敢往西。

  倘若想请公社书记帮忙办点事,找他本人未必管用,倒是找他媳妇非常管用只要送的礼让他媳妇满意了,他就会在他媳妇的督促下,帮忙办事,绝不含糊。

  这可以说是红旗公社公开的秘密,哪怕是外地来的知青,也有所耳闻。

  前不久,与范海东同住一个知青点的某个男知青打听过行情之后,悄悄给公社书记的媳妇送了两百块钱,没过两天,就如愿获得了回城名额,已于几天前顺利回城了。

  有这么个成功的先例摆在眼前,听说沈静柔愿意拿出三百块钱,作为报酬交给自己,范海东无法不动容。

  于是乎,范海东按捺住心中的困惑,与沈静柔认真商议起来。

  一番商议过后,双方约定如下

  沈静柔先付给范海东两百块钱定金,等到她平安抵达燕京,找到亲戚家的住址之后,再将一百块钱尾款付给范海东。

  范海东拿钱办事,他拿了沈静柔的钱,就必须负责将她平安送至燕京,并帮她查出她亲戚家的所在,否则的话,尾款

  固然拿不到手,就连定金也必须如数返还给沈静柔。

  上述是口头约定,之后范海东主动提出立下书面契约,还像模像样的写下一式两份的契约,双方签字之后,将其中一份郑重交到了沈静柔的手里。

  有契约在手,沈静柔感到安心的同时,还感觉范海东很靠谱,以至于她以为自己否极泰来前世今生总是被坑的她,这一回总算是选择了对的人。

  却不想,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不久之后,沈静柔就意识到,自己大错特错。

  选择了对的人?不,范海东他根本就不是人,他特么就一禽兽,不,他特么禽兽不如!

  自己给了他三百块钱报酬啊,整整三百块钱!

  就算是在工资水平很高的燕京,普通工人一个月下来,也就赚个三十块钱左右。

  三百块钱,普通工人得要辛辛苦苦的干上一年,几乎不吃不喝,才能够攒下来。

  自己不过是让他一路护送,再帮忙找个住址而已,就给了他这么大一笔钱,毫不夸张的说,这是在给他送钱啊送钱!

  他大赚特赚,还因此如愿回到燕京,称得上便宜占尽,讲真,他真应该好好感谢自己才是。

  可他倒好,非但不思感激,反倒恩将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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